❤️可炸鱼,祝各位老板玩的开心❤️
本店所有账号均已在西安市莲湖区公安分局进行虚拟财产备案,开挂,非法盗号,造成财产损失,我们将会向公安机关报案,进行起诉,大额账号将会提起刑事诉讼,追究法律责任。
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五条: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:盗窃、诈骗、哄抢、抢夺、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